關愛基金不限扶貧 羅致光:有經濟需要不一定是窮人
發布時間: 2018/03/11 15:51
最後更新: 2018/03/11 16:24
《財政預算案》被批派糖不均,未能惠及基層,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隨後表示會透過關愛基金「補漏拾遺」,但受多方批評,指此舉違反關愛基金的扶貧原意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撰長文,指關愛基金成立第一天的功能,就是「補漏拾遺」,「先導先試」,而「有經濟需要」的人士,不一定是「窮人」或收入低於官方貧窮線的人士。
他以「關先生講關愛基金」為題,指出自己曾任關愛基金執行委員會主席,一度被收銀姐姐誤以為姓關。他其後指出近日有聲音認為關愛基金是扶貧基金,不應為《財政預算案》「補漏拾遺」,坦言上述評論令他意外。
他指,由於關愛基金主要的對象是有經濟需要的人士,並由扶貧委員會轄下的關愛基金專責小組負責,故也許因此部分人認為關愛基金等於扶貧基金。他強烈,「有經濟需要」的人士,不一定是「窮人」或是收入低於官方貧窮線的人士。
他以接受資助特定癌症藥物,特別是極度昂貴藥物的病人為例,指這些病人可以是中收入及高收入人士。
他續稱,不少關愛基金項目中的經濟收入要求,大多數上限是定於住戶入息中位數的75%,即較定於住戶入息中位數50%的官方貧窮線為高,有部分的項目更是高至住戶入息中位數的150%。雖然不少關愛基金的項目有扶貧及防貧的作用,但它不單是扶貧基金。
他又以當年2011-12年度《財政預算案》向全港每名年滿18歲的市民派6,000元的措施為例,指出時任特首曾蔭權委託關愛基金,向低收入(住戶入息中位數或以下)的新來港年滿18歲的居民派6,000元,可見「關愛基金」早已發揮其「補漏拾遺」的功能。
他指,《財政預算案》總是要用關愛基金「補漏拾遺」,因關愛基金機制靈活、申請程序簡易、具針對性,重申成立時已是想發揮「補漏拾遺」的作用。